「執著是對事件的堅持,固執是對價值觀的堅持。」
網上看到的一句:「執著是對事件的堅持,固執是對價值觀的堅持」。一直以來只是以為對自己愛好很有熱誠,所以認為自己一個完成一件事(以前我熱衷於自己一人行山,主要是認為我有能力)是惟一能夠自我證明的方法。
現在的我,依然透過自我設立目標,然後獨力完成感到自豪(現在仍然自己一人行山,但現在為了享受大自然的美),但同時,也接受合作帶來的快感。
當然,這裡必然會討論「一人走得快,眾人走得遠」,老實說,獨家村了那麼久,仍然質疑是否必然真實,而常常會陷入平衡時空的想法(如果一個人完成是否也可行?)。結論是,我相信個人方法和二人同行也是可行的,重要的是那時那刻你是否有機會體驗其中一種,那就順其自然好了。
起碼,現在我可以說自己是執著,而不是固執了~這個發現其實未必會改變行為,但看這個世界確不一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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